河南:關於做好2018年農村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

各省轄市、省直管縣(市)招生辦公室:

根據教育部《關於做好2018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[2018]1號)和《河南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於做好2018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[2018]188號)精神,現就做好2018年農村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國傢專項計劃

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:

1.本人具有實施區域(38個縣,見附件1)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,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;

2.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;

3.已參加2018年統一高考報名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。

二、高校專項計劃

(一)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:

1.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(53個縣,見附件1)的農村,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;

柚木實木餐桌|柚木實木餐桌推薦2.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;

3.已參加2018年統一高考報名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。

(二)申請辦法:

考生於3月底前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( http://gaokao.chsi.com.cn/gxzxbm)填寫提交報名申請。

三、地方專項計劃

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:

1.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我省的農村;

2.已參加2018年統一高考報名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。

四、審核程序

1.考生在網上申請後,縣(市、區)招辦下載打印《河南省2018年農村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表》(附件2,以下簡稱《審核表》)發至高中學校交由考生核對確認簽字,同時提交本人及父親或母親的戶口薄。如申請人父母不具有法定監護人資格,應提供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薄,並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資格證明。證明材料原件連同復印件交學籍所在學校,經班主任審核,確認考生報名材料與中學學籍表和學籍庫信息一致並簽字,由校長審核簽字後,加蓋學校公章,報縣(市、區)招辦審核。

2.縣(市、區)招辦根據考生網上申請的專項計劃類別,對中學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。為確保學籍、戶籍信息審核無誤且與考生高考報名相關信息一致,縣(市、區)招辦要會同學籍管理部門和戶籍管理部門對考生姓名、身份證號、考生及父母戶籍地是否在實施區域的農村等信息進行審核,確保考生戶籍、學籍真實準確、內容一致。縣(市、區)招辦審核後,審核人和招辦主任在《審核表》上簽字並加蓋公章。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經審核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粘貼在《審核表》的背面,原件退回考生。

3.對審核通過的考生,縣(市、區)招辦將簽字蓋章手續完備的《審核表》掃描為JPG格式報上級招辦,圖像文件用報名序號命名。上報時,各縣(市、區)以縣級代碼為目錄,壓縮打包上報到市級。各市以地市代碼為目錄,縣區代碼為二級目錄,壓縮打包上報到省招辦。未避免一生多報,而導致審核表被覆蓋,壓縮包必須按統一規則上報,國傢和地方專項壓縮包文件名為:國傢地方專項審核表+地市代碼.RAR,高校專項壓縮包文件名為:高校專項審核表+地市代碼.RAR。

省轄市招辦依據縣級招辦上報的電子版《審核表》對考生資格進行復審;高校專項計劃和國傢專項計劃《審核表》於4月16日前,報考地方專項計劃《審核表》於6月27日前報省招辦(省直管縣招辦直接報省招辦),省招辦會同中學學籍管理部門、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對考生相應資格信息及與學籍庫、戶籍庫信息的一致性、連續性進行復審。省招辦審核通過後,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公示。

其中, 高校專項計劃 在考生申請截止(3月31日)後,省招辦在教育部陽光原木桌板批發|原木桌板批發工廠高考平臺下載我省考生信息數據庫,然後將考生信息轉其報名所在地的招辦,縣、市招辦按上述要求進行考生資格審核,於4月16日前報省招辦,省招辦4月30日前完成考生資格審核並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。5月30日前,有關高校完成考生申請材料審核。

五、關於 農村 戶籍地區范圍的界定

《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》(豫政 〔2014〕83號,2014年11月4日發)規定: 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,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 。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,今年我省高考報名參照國傢統計局公佈的最新年度《統計用區劃代碼》和《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》,采集瞭考生戶籍代碼信息,考生戶籍代碼由區劃代碼和城鄉分類代碼兩部分共15位代碼組成。其中第13~15位城鄉分類代碼111 表示主城區、112 表示城鄉結合區、121 表示鎮中心區、122 表示鎮鄉結合區、123 表示特殊區域、210 表示鄉中心區、220 表示村莊。結合河南農業大省和推進城鎮化進程的實際,我省將城鄉分類代碼中除 111主城區 以外的區域,作為審核專項計劃中的 農村 戶籍的區域范圍。

高校專項計劃 和 地方專項計劃 均要求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為 農村 ,戶籍城鄉類別根據考生填報的戶籍城鄉區劃碼自動生成。因考生本人報名信息填寫錯誤造成的問題,由考生負責。

六、嚴格落實信息公示制度

各級要按照要求做好考生信息公示工作。戶籍、學籍資格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在其本人所在中學張榜公示10個工作日,並同時在縣(市、區)招辦網站上公示10個工作日。省轄市招原木餐桌訂做|原木餐桌訂製辦和省招辦復核通過的考生,均須在其招辦網站公示,公示信息保留至8月底。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、性別、學籍學校、實際就讀情況、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工作單位、戶籍地信息等。信息公示時,要向社會公佈縣、市及省(0371-68101616)三級招辦的舉報電話、網站和信函通訊地址,接受舉報和申訴,及時受理、查處、回復資格造假和考生信訪申訴案件。

七、嚴肅處理資格造假者

各級要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精準扶貧的要求,把做好農村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查,作為教育精準扶貧的一項重要工作,壓實責任,抓好落實。按照 誰主管、誰認定、誰審核、誰負責 的原則,建立健全考生資格審核工作責任制。考生所在學校和縣級(市、區)招辦共同負有考生資格的審查責任,考生班主任負有直接審核責任,校長負有直接管理責任,縣級招辦主任負有主管責任;省和省轄市招生機構負有復審責任;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相關的統籌協調工作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根據當地具體情況制定細致的審核辦法,把各項責任落實到人,各項要求落實到位。

凡弄虛作假、騙取照顧資格的考生,一經查實,按照教育部規定,應當認定為在國傢教育考試中作弊,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,同時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、考試和錄取資格,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傢教育考試的處理。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,嚴肅追責問責。

八、加大宣傳力度

各級招辦和中學要通過多種渠道廣泛宣傳,要宣傳到政策涉及的每一所高中,讓每一名符合條件的考生都知曉政策規定、申報辦法等,耐心指導,優化服務,為考生提供便利條件。對申報和工作中的問題,要及時向上級招辦反映。

附件:1.河南省實施 國傢專項計劃 和 高校專項計劃 縣域名單

2.河南省2018年農村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表(樣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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